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昊
陈红,吉林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作为吉林市首批法律援助律师,她已在法律援助战线上默默奉献了20个春秋。
陈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坚守公平正义底线,倾心尽力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共办理刑事、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200余件,接待群众咨询万余件,挽回各类经济损失数百万元,为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社会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不仅是一名援助律师的工作,更是一种社会责任。”这是陈红始终坚守的信条。
2015年,杨某等9名外地农民工受雇在祝某承包的建筑工地施工,被祝某长期拖欠工资。由于年关临近,祝某又居无定所,杨某等人无奈之中向吉林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这起案件由陈红承办,为了让农民工兄弟及时拿到工资回家过年,取得最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她放弃公告送达申请,寻遍吉林市大大小小工地,经过十余天的寻找,终于在吉林一中附近的建筑工地找到了被告祝某。
最终,这起案件得到了解决。当法官把拖欠的工资交到这9名农民工手上时,农民工的脸上浮现出激动喜悦的神情。
近年来,陈红帮助七旬老人孙某解决了困扰多年的房屋产权证问题,让老人从绝望中走了出来,老有所依;帮助残疾人徐某依法维权打赢因医院误诊造成其眼部伤残索赔案件……陈红以她过硬的专业能力,热忱的助人情怀,忠诚地守护在困难群体的身边。
在她办理的案件中,有8人经辩护无罪释放,近百人被减轻刑罚或判处缓刑,其所代理的民事援助案件胜诉率达70%以上,实现零投诉。
陈红还热心公益事业,为维护妇女权益付出了大量心血。作为吉林市法学会妇女权益保障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市妇联“巾帼法治讲师团”成员,陈红通过举办“反家庭暴力法”系列讲座、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为离退休和下岗妇女送法上门等活动,大力宣传维护妇女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她还代理了大量女性当事人的法律援助案件,为她们讨回了公道,使公平正义的阳光温暖了她们的心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