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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战疫情 吉林法援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0-02-25作者:来源:

  疫情发生以来,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司法厅的要求,组织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多措并举,确保在疫情期间正常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维护司法人权、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助力各级党委政府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

  省法律援助中心:率先率范 迎难而上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法律援助工作,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制定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工作的安排意见》,成立了疫情防控小组,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法律援助各项工作。省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大厅正常接待群众咨询和法律援助申请,由中心主要负责人带班,全中心工作人员统一编班轮流到接待大厅值班,确保每班都有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现场接待群众咨询,不当班人员在家中通过网络、电话办公处理业务。

  重点发挥“12348”热线远程、便捷、专业的优势,为群众做好咨询解答、政策解读和情绪疏导工作。1月份,共接听解答群众咨询6800余件,其中春节期间(1月24日至2月10日)共接听解答1200余件。同时,省法律援助中心与相关政法机关沟通,确定在防疫期间驻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工作站的值班律师采取灵活值班方式,既有效地减少了人员聚集,又保证了正常开展工作。省法律援助中心还在吉林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疫情防控期间接待服务工作公告》和《有关服务工作的公告》,及时公布法律援助工作信息,为办事群众提供服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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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援助机构作为服务群众的一线窗口单位,属于人群聚集区,也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区域。为确保服务场所和人员安全,省法律援助中心于1月31日和2月5日召开视频会议,研究和细化防疫工作。

  制定严格的接待大厅防疫和消毒工作流程。公用区域每天清洁和消毒2次,做好消毒记录;每天上下午各通风一次,每次30分钟;卫生间提供消毒洗手液,配备口罩专用垃圾桶。在接待大厅入口由专人持体温测量仪进行体温检测。拒绝接受体温检测的,不得进入。对未戴口罩的,进行劝阻。在来访人员较多时进行疏导,建议大家错时来访,通过电话咨询、网上咨询等方式进行咨询,避免人员聚集和长时间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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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好职工健康信息登记工作和外省探亲职工隔离工作。要求职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参加聚会和走亲访友;按时监测个人体温,上报健康状况;外省探亲的职工回来后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自我隔离,保证人人健康上班。

  各市法律援助中心:多措并举 服务群众

  各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制定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工作措施,妥善应对疫情带来的工作挑战,做到变方法不变服务、变形式不变质量。白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发布公告,调整工作时间,疏导前来咨询的群众,并公布法律援助律师电话,方便群众咨询。吉林市法律援助中心开通线上预约办理和律师代办法律援助申请业务,尽量避免人员聚集。

  2月6日,大安市法律援助中心经过精心准备,联合大安市电视台《法治在线》栏目,制作了一期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的预防、控制措施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访谈类节目。在节目中,大安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朱佰成解答了记者提出的关于政府作出的小区隔离、限制居民外出活动、禁止群体性集会活动、禁止人群聚集的文体娱乐场所暂停营业等决定的法律依据,着重讲解了个人不执行、不配合政府部门的预防、管控措施,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法人员执法的法律后果。

  洮南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田丽影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对与本次疫情有关的涉法问题进行了解答。磐石市法律援助律师参加了法治磐石直播间栏目,详细介绍了《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和对待疫情防控工作。白山市法律援助中心深入到抗疫前线,累计核查800余户,排查外来车辆200余辆,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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