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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服务两不误 广州法援惠民利民便捷优质高效

发布时间:2020-03-03作者:来源:

  广州市法律援助处 阳树新

  2020年2月21日上午,一出租房屋的市民因承租人提出减免两个月租金的要求,前来广州市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咨询解除租赁合同事宜。当日值班的律师从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况,为其分析诉讼解除租赁合同的利弊,引导其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纠纷,通过适当让步,实现双赢。

  这是疫情发生以来,广州市法律援助机构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多措并举,确保在疫情期间正常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助力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的一个缩影。

  制定民事、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指引

  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广州市法律援助处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疫情防控期间法律援助工作需要,进一步细化了民事、刑事两份法律援助工作指引。指引有法律咨询需求的群众使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广州市司法局24小时线上免费“疫情应急法律服务平台”,或拨打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咨询电话(020-83562631)进行咨询;对于有法律援助需求的群众,如法律援助申请事项属于非紧急法律纠纷,引导群众在疫情过后再来服务窗口办理;对于即将超过诉讼时效、仲裁时效或其他需要尽快办理的事项,引导群众通过网上申请、邮寄申请的方式向有受理权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办理。通过微信、短信、电话、邮递及电子邮件等远程或在线方式指派、安排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法律援助事项。引导值班律师通过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办案机关各确定一名固定联系人,专职负责协调疫情期间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定期沟通;加强与办案机关的沟通协调,通过网络,发挥微信、邮箱等通信手段,实现工作数据的互联互通和即时传输;建议办案机关通过快递、传真、交换等方式及时通知辩护,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时将材料邮寄给承办律师,实现法律援助机构无人员接触收案、派案。

  2月10日,番禺区司法局与番禺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分局召开业务协调会,就“看守所会见场所一律安排至有隔离设施的家属会见室;律师会见需带齐法律援助指派通知书和其他证件;会见进行预约制,严格管控;各单位安排固定人员,进行专人联系的方式;加强律师和工作人员的健康排查,力求将风险降至最低”等问题达成共识。会后,番禺区法律援助处加强与各办案单位的联系沟通,掌握近期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和指派情况;根据实际办案需求安排法律援助律师开展工作;对近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律师进行健康问题排查;及时公布近期法律援助办理注意事项和温馨提示。在顺利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同时,坚决执行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好每日一报工作制度,更好地保障受援人、法律援助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2月11日下午,符某拿着一份委托代理人通知书,来到广州市白云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寻求帮助。经了解,符某于2019年10月27日因丢失电动三轮车到京溪派出所报案,现该案已送至白云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他想索赔自己的损失。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查看了符某提供的材料,并通过与法律援助律师在线共商案情,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符某可以直接向检察院递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主张赔偿,当即为其代拟文书并详细指引其后续维权事宜。拿到起诉状的符某当场感叹:“感谢你们此刻仍然坚守岗位为我们困难群众服务!”

  创新劳动争议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针对当下部分行业企业面临较大的生产经营压力,劳动者面临待岗、失业、收入减少等风险,劳动关系不稳定性增加,劳动关系矛盾逐步凸显等问题,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并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建立了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争议法律援助专项工作组,负责指导劳动争议法律援助事项的办理。研究并汇总形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纠纷领域主要法律问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重要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依据》,加强对法律援助律师的培训,在开展法律咨询和办理劳动争议法律援助事项过程中,注重引导劳动争议案件咨询人和申请人通过和解、调解、联调等非诉讼方式解决劳动争议纠纷。对因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的中小企业主提供法律援助,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劳动关系。与广州市中立法律服务社携手建立劳动争议案件线上调解机制。在开展法律咨询和办理劳动争议法律援助事项过程中,征求当事人同意,将适合线上调解的劳动争议案件指引到广州市中立法律服务社,并通过微信、QQ等方式在劳动者和企业之间居中开展线上调解工作,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申请司法确认。线上调解不受时间空间限制,不需当事人到现场聚集,减少人员之间的直接接触,给劳动者解决争议带来极大便利。2月17日启动线上调解机制的第一天,李某安到广州市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寻求法律帮助。经了解,李某安等48名员工因社保、裁员和补偿等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经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指引,李某安等人同意将上述争议转交线上调解,承办律师经详细询问并查阅员工代表提供的劳动合同、微信记录、工资流水等资料后,认为用人单位提供的补偿数额低于法律规定,且存在未为员工购买社保、劳动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等问题,当即联系用人单位劳动人事负责人,告知员工寻求法律援助事宜,建议进行调解化解争议。该负责人表示2月24日企业复工后和员工协调解调此事。目前,被裁员职工情绪稳定,线上调解工作组正在进一步研究案情,等待企业复工派出代表后进行调解。

  法律援助服务供给不断、标准不降、质量不减

  2月10日,白云区法律援助处接到白云区检察院关于开展认罪认罚法律帮助的通知后,迅速启动防控期律师筛选程序,快速指派库内党员律师张美霞承办,并于当天联系白云区看守所为张律师会见开通绿色通道。11日,白云区公安分局补充增加受害人的证据材料,为保证案件办理的严谨细致,张律师再次配合检察院提供认罪认罚法律帮助,此次会见,韦某当场翻供并表示要申请法律援助律师为其辩护。当日白云区法律援助处依法受理了韦某的法律援助申请并指派张律师作为其审判阶段的辩护人,张律师通过阅卷掌握了案件的来龙去脉,认为韦某涉嫌诈骗罪的证据确凿、充分。12日,张律师第三次会见韦某,通过释法明理,韦某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13日,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韦某因犯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

  犯罪嫌疑人尹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的发售口罩信息,诈骗了被害人赵某、李某人民币两万余元。尹某于2月3日被抓获归案并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月13日,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尹某提起公诉。增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及时指派律师为尹某提供庭前法律帮助。

  2月20日下午,广州市南沙区司法局东涌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对前来办事的市民杨某测量体温达38.6度后,立刻启动应急预案,做好隔离措施并联系医院,并将情况报告东涌镇疫情防治办。期间,工作人员不断安抚杨某情绪,并向其普及疫情防控法律知识,讲述典型案例,说服其积极配合医院治疗。后经医院检查反馈,杨某肺部拍片正常,初步排除感染。据悉,杨某因春节期间加班的劳动报酬问题与公司产生矛盾,经线上咨询后仍前来工作站寻求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东涌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将通过电话方式继续为杨某提供线上服务,持续跟进法律援助事宜。

  据统计,2月3日-21日,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共接受群众电话法律咨询152人次,服务大厅现场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57人次;指派民事法律援助案件7件、刑事法律援助通知辩护案件92件。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为刑事全覆盖案件被告人提供律师辩护40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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