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综合执法调研网!
当前所在:首页 > 维权援助 > 司法部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司法部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2020-03-03作者:来源:

  日前,司法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进一步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在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为农民工群体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农民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要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的作用,鼓励为疫情防控工作中涉及农民工的政策出台提供法律意见,对生产、经营与疫情防控有关的食品、医疗、建筑用品的企业和工人及时提供法律服务。要引导农民工优先通过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网络平台进行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对于到窗口申请办理欠薪案件的,一律免于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并开通“绿色通道”,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受理。要深化便民服务措施,依托司法部及地方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做好农民工欠薪线索收集、留言咨询解答、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等工作。要联合人社部门,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法律援助申请渠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信息。

  通知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组织动员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根据所在村(居)委员会工作安排,采取适当方式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特别是在疫情期间对误工返乡农民工等人员集中居住区域定期排查,及时发现各类矛盾纠纷。要充分发挥各类调解组织在解决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中的积极作用,将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作为排查调解重点内容之一,及时发现苗头隐患线索,实现抓早抓小、应调尽调,依法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化普法宣传工作,针对疫情期间企业延迟复工、被隔离人员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等涉及农民工群体的社会关注问题,及时组织专家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要加强对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职能的宣传,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综合执法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 010-80447989 监督电话:1727675229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