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坚持“严”的主基调,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问题,精准施策、靶向治疗,打好监督组合拳,持续向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亮剑”,让群众获得感更有成色、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强化对基层“小微权力”的监督制约,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有力抓手。该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规范“小微权力”运行的实施意见(试行)》,围绕基层“小微权力”的内容、范围、程序、质效等重点,梳理列出乡镇(街道)18类92项、村(社区)17类80项“小微权力”事项。全市43个乡镇(街道)、234个村(社区)结合各自实际,编制完成“小微权力”清单,绘制公示“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1200余张,做到办理流程、职能职责、监管监督“三个明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
“厘清权责范围,公开各事项办理流程、受理条件、承办部门、所需手续、办理时限等内容,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空间,让基层干部更习惯于在‘放大镜’‘聚光灯’下行使权力,有效保障基层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伊州区陶家宫镇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尚亮亮表示。
该市纪委监委整合审查调查室、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各区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力量,建立“室组地”联动协作组,各区县纪委监委也相应组建12个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协作区,采取提级监督、交叉监督、联动监督等方式,着力解决集体“三资”、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惩民生领域贪污侵占、吃拿卡要、骗取套利等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基层“微腐败”,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巴里坤县纪委监委紧盯县里的权、乡里的情、村里的点,围绕政策落地、资金运行、项目实施开展专项监督,严肃查处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私分、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伊吾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首责,注重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健全县、乡、村三级联动监督机制,有效发挥村级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作用,做深做实做细近距离、可视化、全天候监督,持续提升基层监督质效。同时,实行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针对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建立联动监督、直查快办等机制,精准揪出群众身边的“硕鼠”“蠹虫”,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就在身边,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有效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就要把监督‘放大镜’聚焦在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找准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的切入点、着力点。”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强化对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哈密市纪委监委 程晨 侯卫双 | 责任编辑 裴华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