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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徐洪吉决定逮捕

发布时间:2024-04-23作者:佚名来源: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山东省潍坊综合保税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主任徐洪吉(副厅级)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对徐洪吉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文链接:http://www.sdjcy.gov.cn/qwfb/202309/t20230913_44102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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