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一起涉老年人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既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又从根本上解决了矛盾纠纷。
今年5月23日,年近七旬的刘某无证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在建阳区嘉禾大道与同车道许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许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刘某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因双方就赔偿支付问题多次协商无果,10月11日,许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刘某赔偿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8万余元。
法院受理后,案件转入诉前调解平台,调解员联系双方当事人,双方均表示同意调解,但对于赔偿款仍存争议。为保证双方和解,调解员考虑到刘某年纪较大且经济困难,采取分开促谈的方式,从诉讼成本、时间成本、案件情况等多方面与双方进行沟通。调解员对证据材料、实际损失情况逐一分析,为双方初步计算因该起交通事故造成的实际损失金额。经释法析理,许某要求刘某赔偿2万元。刘某对许某现诉请的2万元表示同意,但由于经济困难,希望能分六期付款。调解员将该情况反馈后,许某表示不愿意分期,并提出如果一次性支付1.8万元就案结事了。
最终,刘某当场结清全部赔偿款,许某撤回立案申请,双方握手言和,一起涉老年人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圆满化解。 (伊良果)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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