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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法援中心被授予“省级文明窗口”称号和全市学雷锋活动示范点

发布时间:2020-04-14作者:来源:

  2019年,在黑龙江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直机关工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等部门联合开展的“创服务品牌·优发展环境”主题创建活动中,牡丹江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展示文明风采。

  近期,在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命名省级文明窗口标兵和省级文明窗口的决定》中,牡丹江市法律援助中心被授予“省级文明窗口标兵”称号。

  同时,为表彰激励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化拓展岗位学雷锋活动,中共牡丹江市委宣传部决定,命名林口县林口镇站前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等11个集体为第六批全市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牡丹江市法律援助中心获此殊荣,在本次评比活动中被评为全市学雷锋活动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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