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综合执法调研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法律法规 >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优化营商环境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0-04-21作者:来源:

  原标题:线上线下办理 服务标准一致

  日前,《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经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当日开始施行。据介绍,这部法规的出台旨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实现上海对标最高标准、最高水平,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目标。

  此次通过的《条例》共八章八十条,从市场环境、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五个主要方面作了多项规定。

  围绕破解市场主体可能遇到的痛点、难点、堵点,《条例》规定,要构建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体系,在企业开办、融资信贷、纠纷解决、企业退出等方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方面的平等待遇,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

  近年来,上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诸多探索也在《条例》中得到了体现,如要求上海市政务服务事项中除法律、法规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的,全部纳入一网通办平台,推动市场主体办事线上一个总门户、一次登录、全网通办。企业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使用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对政府服务事项的标准、时限、程序等,《条例》提出较高要求。在政府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中,明确线上办理和线下办理标准应当一致,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条件不得含有兜底条款,相关部门不得限定市场主体政务服务办理渠道等。(记者巨云鹏)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综合执法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律通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69940054 010-80447989 监督电话:1727675229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