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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先生投诉南方航空公司重要信息提示不到位

发布时间:2020-05-11作者:来源:

  近日,中国消费者报社315维权中心(中国消费网投诉ts.ccn.com.cn)接到消费者梁先生投诉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在网购票过程中,关于中转英国需签证的重要信息提示不到位,导致另买机票和住宿酒店,损失达10368元。他要求南方航空赔偿其经济损失10368元。

  投诉者情况

  姓名 梁先生 电话 139*****

  地址 广东 广州

  投诉类别 售后服务问题

  投诉对象情况

  投诉对象名称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

  投诉内容(事实 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起因、发展、结果)

  本人于2019年8月在南方航空公司(以下简称南航)官网购买了广州至巴黎的双程机票,是本人与妻子的共两张,订单编号是C1908090105468,票款共人民币9696元,时间是2019年10月23日至2019年10月31日,其中回程巴黎至广州是从巴黎中转伦敦到广州。当10月31日我们在巴黎登机时,被当地告知因没有英国签证不能登机。后来我们通过携程网站购买了东方航空公司11月1日的机票(航班号MU554)回广州,两人票款共人民币9968元,住宿一晚花费55.76欧元,约合人民币400元。 到广州后我向南航投诉他们因没有特别提醒中转伦敦需要办英国签证事宜,南航答复称他们网站设置在购票时必点的阅读并接受的5个文件中的《服务协议》上已有提示为由,拒不承担任何责任。客观情况是中转需要办签证并不是普遍性,中转伦敦需要签证应是特别事项,南航应对顾客作必要的提示,但从我们取得的南航订购单上,特别提示只有该航班为法国航空公司承运的航班,登机前请到法国航空公司值机柜台办理值机,而且也没有客服人员电话告知中转需办签证的事宜。我认为南航推卸法律责任,并没有从保护消费者权益,保证服务质量方面考虑,违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和《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此外,我发现其他公司网站的类似业务,在显著位置有特别提示。鉴于此,南航应对本人的损失给予补偿。

  现有证据

  投诉诉求

  赔偿经济损失103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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