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周莹莹通讯员胡玉红)林长责任区域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村级林长在巡查中发现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2020年2月1日起,《黄山市林长制规定》将开始施行,又一部长牙齿的规章将为黄山生态文明建设护航。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对于主打生态牌的黄山市而言,更是如此。近年来,黄山市将生态绿色融入地方发展基因,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立法工作。2018年,黄山市相继出台了《黄山市农药安全管理条例》《黄山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黄山市河湖长制规定》《黄山市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办法》,既填补了相关领域管理上的空白,也展示了坚持绿色发展的决心。
立良法是为了促善治。众所周知,黄山松是黄山市乃至安徽省的一张重要名片,然而,松材线虫病给森林资源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面对严峻的防治形势,《黄山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应运而生。该《条例》自2018年8月1日实施以来,全市各地根据《条例》陆续划定了松材线虫病重点预防区,全市重点预防区的松林面积由原来的12万亩扩大到现在的139.3万亩。检疫执法也得到加强,已开展检疫执法专项行动4221次,排查涉木企业1476家次,排查项目工地226个次,对616家木材加工企业逐一进行检疫登记并签订承诺书。据2019年秋季普查数据显示,全市发现枯(病)死松树与2018年相比下降48.1%,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2019年9月1日起施行的《黄山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旨在规范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办法》正式施行两天后,9月3日,歙县城管局就查处一起个体商户随意倾倒餐厨垃圾的违规行为,给予相应处罚。截至目前,全市城区共收集处置泔水等餐厨垃圾5万余吨,开展餐厨垃圾联合执法行动45次,警告劝导商家整改不规范行为225次,维护了市容环境卫生。
一系列立法提高了广大群众的生态环境意识。2017年出台的《黄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自觉维护城市绿化及其设施,不得毁坏树木花草让百姓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与每一个人都密不可分。
据统计,自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黄山市已先后制定10部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具有黄山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法制体系正逐步形成。